优衣库
在新中国成立之前,军队并没有实施薪金制度,士兵和干部的收入主要以津贴的形式发放,数量较少。大多数的生活需求则是通过供给制来保障的。特别是对于已经结婚的军官来说,他们的生活比较艰难。
所谓的供给制,其实就是一种生活保障机制,军队为官兵提供日常所需的吃、穿、用、行等必需品,还有一些零用津贴。具体的供给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军队单位、不同的职务和岗位,来制定不同的标准。到了解放战争后期,开始实施了大灶、中灶、小灶的分级供给方式,通常情况下,团级以上的干部可以享受中灶待遇,而旅级以上的干部则享受小灶待遇。在解放之前,各战区的干部生活标准并不一致。 以华北军区66军的政委王紫峰为例,他的资历和职务本应符合小灶待遇,但他的生活依然很困难,甚至曾一度搬出了原本的旅馆。王紫峰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干部,早在1937年底,他就加入了晋察冀的根据地建设,一直在军分区工作。他的工作比较单一,渐渐地,他感到有些不安。到了1948年9月,他调任第6纵队副政委,到了1949年2月,又被调到66军担任政委。由于战时的特殊原因,王紫峰一家住的地方经常变动。原本,他们住在66军的工读学校,但后来说是因为条件不理想优衣库,他们全家搬到了花园饭店,这里是专门接待来往高级干部的地方。虽然旅馆的条件很好,但也并非免费,住两天后,王紫峰一家就不得不搬出去了,因为住不起。那时,媚黑交流群旅馆并不直接收钱,而是通过米价进行折算来支付费用。根据规定,小灶的标准是每人每天7斤米,中灶为每天5斤米,大灶则为每天3斤半米。王紫峰一家六口人每天需要支付四十多斤米,按当时的标准来看,这笔米价远远超过了他们的负担。 根据1949年1月华北军区发布的《野战军干部战士津贴标准》,每个战士的津贴包括1斤肉、肥皂、牙粉、牙刷以及半斤黄烟,这些津贴的总折算米量大约为7.6斤。对于干部来说,除了不领取黄烟,其它津贴差不多一样,比如师级以上干部会有15包黄烟,折算成米大约是22.9斤。这样来看,即使是王紫峰一人住这家旅馆,都难以承担住宿费用,更不用说他一家六口了。 当然,像王紫峰这样的干部,按职级上来说,是不至于担心没有住处的,只是说条件可能差一些或者更好一些的问题。随着新中国的成立,到了1955年之前,军队的供给制度也发生了变化。为了更好地保障干部的生活,领导干部的待遇有所提高,因为他们需要养家糊口。如果不增加待遇,是不够维持家庭开支的。根据1952年的工资标准,王紫峰作为正军级干部,月津贴为80元。而到了1955年实行薪金制后,正军级的工资则涨到了300多元,那个时期,这个收入是相当高的。以五十年代为例,放到八十年代初期,很多工人的工资也不过一百多块,这三百多块已经算是很高的工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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